市直各部门(单位):
我局于2019年9月12日已印发通知,要求根据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公安局和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《烟台市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》(烟交发〔2019〕134号)文件要求,做好公务用车安装ETC车载装置工作。至11月底,仍有部分单位未完成安装任务,根据市政府王中常务副市长的最新指示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安装及统计范围
市直各部门(单位)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、特种车辆,统计范围不含警车。
二、安装及统计报送时限
于2019年12月6日前完成安装并统计报送邮箱。
三、安装方式
按四部门文件要求,公务用车ETC车载装置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、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及各ETC合作银行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或集中安装,为市直各部门(单位)及所属事业单位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免费安装服务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单位现有车辆必须全部安装,安装比率达到100%。
市直各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负责,明确该项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及联系人,做好协调对接的相关工作,确保任务按期完成。
请将本部门(单位)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ETC安装统计表,于12月6日前报市机关事务局公车科邮箱,联系电话:6692765,邮箱:jgswjgck@yt.shandong.cn。
附件:1.ETC客服网点、合作银行联系人一览表
2.市直机关公务用车ETC安装统计表
3.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ETC安装统计表
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
2019年12月2日